新型平台的责任划分
搭乘陌生人顺风车本身是一项高风险活动,在顺风车平台出现之前并不是一种普遍行为
平台基于获利的目的推广一种高风险的行为并使其得到普及
- 平台是否要承担额外的教育义务
- 平台是否应该配套提供主动的安全保障,以及保障的限度
这是存在争议的,因为相关的规定并不健全
虽然我们从情感上和道德上的回答是 “是,是,最大限度”,但也只是我们一厢情愿而已
滴滴有没有错
本次事件中,滴滴明确有错并且应该被讨伐的点是
- 前一天被投诉的情况下不作为,并且收到紧急报警情况的报告后动作拖沓
- 滴滴在推广一种高风险的行为时,使用了有加剧风险的诱导性文案
这是明显可以改进的